中国式“扶人遭讹之争”还要闹多久?
谁来终结“扶人遭讹争议”的罗生门?
昨天上午,一篇“老外扶摔倒大妈遭讹”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关注,舆论直指中国大妈,许多人认为这种讹诈行为丢了中国人的脸。下午再看却出现了惊天大逆袭,该新闻变成了“经调查核实,当事外国男子确实与中年女子发生碰擦,并造成后者轻微皮外伤……经医生检查,该女子有轻微的皮外伤。在警方调解下,外国男子付给该女子1800元,包含医药费和赔偿费。”
最近关于“扶人遭讹”惹争议的新闻似乎特别多,四川达州的“老太讹人”事件了犹未了,“讹人老太”之子拘留期满后仍拒绝道歉,甚至声称证人、警方、媒体都值得怀疑。如今北京街头又现“外国小伙扶人遭讹”的罗生门剧情。扶起摔倒老人,本来助人为乐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件事,为何到了当代中国却成了全民道德大审判?一起接一起的比“福尔摩斯探案”的剧情还精彩?
如果媒体和公众仅限于围观,司法部门继续袖手旁观。相信类似这样的新闻会越来越多,而此事造成的最大悲剧则莫过于,将来大街上有老人意外摔倒,很多人宁愿冷眼旁观也不敢施以援手,还有的人即使上前救助也要找好人证或是用手机录下凭证,以备不时之需。但是这都需要时间,三五分钟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不算什么,可是对于一个耄耋之年的老人,耽误一分钟都可能造成生命危险。渐江金华前不久不就发生了一起“众人围观等警察”的事件吗?
还记得《南方都市报》2010年的一篇报道,“ 12月15日13时多,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其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趴在地上,已无呼吸。”偌大的一个小区,老人摔倒,竟然无人敢扶,呜呼哀哉!这难道就是将来我们老了之后,在大街上摔倒之后结束生命的方式?
当下,要引导人们走出“老人街头倒地为何无一人敢扶”的窘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那些心地不良的被救助者付出肆意诬陷救助者的代价。司法部门必须有所作为,对那些恶意讹诈、蓄意谋财、触犯国法的说谎者就应该用法律的武器依法打击。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必须遵循。甚至,可以针对那些反诬救助者的被救助者设定一条“诬陷讹诈罪”,以惩治其恶行。一桩“彭宇案”划破的“道德血口”,也许要N起“老太讹人”的严肃处理,才能逐渐愈合。
有网友对“四川讹人老太”事件评论:“在一个无道的社会体系下,你也根本做不成所谓的有德良民,也毫无做个有德良民的意义。两万多的医药费其实才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但政府当然不会挖这根,因为一切罪恶之源正是起于斯处,那些陷于争议的傻民们又怎有辨别的智商呢?”
确实,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通过合理的社会机制,分摊个体风险。就救助老人、褒扬社会善行来说,既需要依法惩罚恶劣的敲诈诬陷行为,也需要通过政府、保险公司、个人的协作,筹措基金,编密社会保障网,化解老年人的生存风险。老年人群体以及家里有老人的家庭,都不妨将保险当做防范意外的可靠选项。
事实证明,保险制度能有效降低整个社会的紧张气氛。比如前些年,许多汽车都不上保险,发生事故后,双方车主常常用打架来“协商”赔付,而保险普及之后,再遇事故,大家都会心平气和地等待交警处理、保险公司“买单”。如果,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普及,各方或许都会少了不少后顾之忧,而老人跌伤后,也不用担心给家庭造成负担,“讹人”的新闻自然会大大减少
点评:实在搞不明白、那些摔倒者明明是自己摔倒的怎么会立马生出讹诈好心搀扶他们的人的主意呢,再说,没有讹诈得来的钱财你们就不过日子了?另外,小区或者街上的视频监控也太不给力了吧、一出事查视频就是盲区无法显示,就像楼主家里丢电动车、小区视频一句盲区就给推掉了、物业费可是一分不能少给的!都他娘的花钱不办事的主。国外查恐怖分子袭击,监控视频一查一个准。中国都不能借鉴么、当然,把扶老人上升到需要对付恐怖分子的高度实在是这个社会的无奈。礼崩乐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