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xgeneral 发表于 2009-4-3 20:35   只看TA 21楼
为人师表者,以德为先,以德育人
为人师表者,教人以善,育人以情
为人师表者,为人之本,成人之美
为人师表者,树人之根,引人入胜
可是这个老师,所做连做人的基本都没有了,SIS是开放的,可是也对这种内容的东西加以限制
这就是限度呀,三年的刑罚,不是太少了,而是不轻了。
这种草算不得人的东西,怎可活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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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乔锋 金币 +5 回复认真,鼓励! 2009-4-3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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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4-3 20:59   只看TA 22楼
判的清了! 应该枪毙了去! 人面兽心强奸幼女就应该枪毙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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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ie 发表于 2009-5-26 17:16   只看TA 23楼
被抓后才有精神病的,这个不妨碍其的量刑的,也没有从轻的情况存在,强奸幼女罪是免不了的了.
只有在做案的时候有精神病才不需要负刑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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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ewe 发表于 2009-5-26 17:23   只看TA 24楼
这种人,关3年也可以,只要和姐妹帮关一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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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wen888 发表于 2009-5-26 17:54   只看TA 25楼
人面兽心,量刑太轻了,对于老师对幼女犯强奸罪,应该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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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26 18:49   只看TA 26楼
像这种人,直接枪比了最好,没想到就只有三年,应该让那些盼形的女儿给别人草草看,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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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5-26 20:34   只看TA 27楼
13岁属于未成年只要与未成年的人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强迫还是资源一律按强奸处罚,而且是从重处罚。
真不知道这个法院是怎么判的最少也得8年以上,肯定是暗地里有关系的。
社会的进步必然带来文明的落后只能表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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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郎 金币 +3 回复认真,鼓励! 2009-5-2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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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牛 发表于 2009-5-26 20:44   只看TA 28楼
确实判3年太少了,对于此等畜生应该把他的小JJ 割掉,在判3年还差不多.对于黔江区人民法院的作法本人不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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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ic。 发表于 2009-5-26 20:52   只看TA 29楼
看罢这篇报道,又好笑又想哭,怎么敢有人包处女,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就不怕天谴吗?当初你妈要是也被人包了,你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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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sai 发表于 2009-5-26 22:25   只看TA 30楼
很早的新闻了,不过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这个量刑太轻,这个披着兽皮的老师在做出这种事情后应根据造成的恶劣影响加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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